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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不退房哪找依据?

作者:林靖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日期:2007-4-5 8:44:09
 问题

    我都住了两年他怎么能出尔反尔?

    2004年7月,朝阳区左家庄居民李淑芬经朋友介绍,买下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这套房属于一大型私营企业分配的集资房,为限制部分住户在短期内出让,该单位规定5年内不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李淑芬在房主王东伟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前提下,以65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

    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一旦该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出卖方应立即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李淑芬一家住进了“自家新房”里。

    李淑芬购房后,北京房价一路飙升,短短两年内,这套房价值差不多翻了一番。就在李淑芬暗自庆幸时,王东伟突然找到她说:“我卖房时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不能擅自处分这套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你得按原价把这套房退回来,要不我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李淑芬忿忿不平:“明明早已签了合同,怎么能出尔反尔呢?”她心急火燎地向律师咨询。

    法律速答

    1如果在一个城市领取结婚证,是否在该城市婚姻登记机关才能领到离婚证?可否在另一城市领取离婚证?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2如果我妻子写了离婚协议书,并已签字,但事后又反悔,那么这份协议书是否还有效?

    只要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是有效的,可作为诉讼分割财产的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判决完全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 周飞律师)

    买卖合同无效原价退出卖人分摊增值损失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周飞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双方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份无效的民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其后果就是双方应该相互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合同无效,所以李淑芬应将该套房按原价退还给王东伟。导致该合同无效是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说明双方都有过错,过错程度各占一半。合同无效相互返还财产后,双方仍然都有损失,那么对各方共同的损失也应各分摊一半。

    出卖方的损失是此期间房屋租金损失。而买方损失有:65万元购房款在此期间的利息损失;丧失其他缔约机会,以致房价上涨后再购房的损失,该损失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达不成一致意见时由评估机构评估得出。上述3种损失应由双方共同平均分担。

    另外,如果该套房已由购房人装修,那么根据我国民法的添附制度,该装修费应由卖房人折价全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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