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引导理性开发消费 |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日期:2006-10-30 2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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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买房我们该看什么?看住房性能评定等级和标准,就能做到心中有数了。 目前,建设部正在宣贯三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就是其中一部,这一标准的制定情况如何?近几年的执行情况怎样?这一国家标准对未来住宅市场有什么样的引导作用?记者就相关话题采访了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 标准出台始末 记者:今年3月1日,《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已经开始实施,住宅性能认定制度是如何在我国得以初步建立的?请您谈谈这一标准出台的始末。 童悦仲:国外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已有多年的历史。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翻译了日本工业化住宅性能评定制度的有关文件,之后又结合国家“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项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1998年国务院宣布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住房市场空前活跃起来。为了配合建立多元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我国住宅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引导居民放心买房、买放心房,建设部于1999年4月颁布了建住房[1999]114号文件《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决定从当年7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住宅性能认定制度。 为使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得以实施,我们中心起草了一些配套管理文件,包括《关于实施〈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几点意见》、《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实施细则》(讨论稿)、《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委员会章程范本》、《关于开展住宅性能认定试评工作的通知》、《住宅性能认定申请表》、《住宅性能预审申报材料、图纸的统一要求》、《关于对列入住宅性能认定试评工作计划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的通知》等,对住宅性能认定申报的程序和评定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 在编制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之前,我们中心作为受建设部委托负责在全国组织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制度的工作机构,首先编制了《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试行)》,并不断修改、完善,力求能够反映住宅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导新技术的应用,总结先进适用的住宅开发经验,以引导和提高住宅的综合性能。这样,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在我国得以初步建立。 实施进展 记者:近几年,全国有不少项目都通过了住宅性能认定。请您介绍一下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的进展情况如何? 童悦仲:首先是试评工作。在制定1999年版《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试行)后,我们中心陆续组织陕西、云南、浙江、江苏、重庆、上海、大连、深圳等地的小区进行了性能认定试评,根据试评的情况,对《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试行)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试点是我们采取的第二步工作,从2003年5月份开始,我们借鉴了日本的住宅性能表示制度,引入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在江苏省、陕西省、济南市、深圳市、武汉市、温州市等13个省份或城市进行住宅性能认定试点。 第三步是设计审查,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252个小区通过住宅性能设计审查(国标发布前该程序叫预审),被初步确认为A级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在这一过程中,评审小组内长期从事住宅研究和设计的专家,对住宅小区的规划方案、建筑设计、设备设施配置和新技术的采用,进行了评议,向开发商、设计单位提出了大量建议,优化了设计方案,提供了性能价格比好的技术和信息,鼓励开发商选用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大量节约了资源。因此,性能认定本身也是技术服务的过程。 截至目前,共有69个小区通过了A级住宅性能认定终审,共2420栋。分别由建设部第33号、77号、244号和427号公告向全国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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