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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房地产违规行为进入“实战阶段” 以内部认购名义所得资金须清退

作者:傅晓峰 来源:济南日报 发布日期:2006-11-23 8:58:18
        从今天开始,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入实地检查阶段。据悉,从现在开始到明年6月,检查人员将深入到全市房地产企业及其开发项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实地查处商品房预售违规、恶意炒作、虚假广告、销售合同违规、房地产经纪违规、价格违法等6种违规违法行为。
      上午9点,由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物价局4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始行动。他们首先来到位于泉城路的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了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情况。随后,检查人员一行来到山大路某开发楼盘。据了解,该楼盘前段时间因手续不全即以内部认购的形式变相进行预售并收取资金,被市城管执法局查处。根据市城管执法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应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清退以“内部认购”等名义违规收取的资金。目前,该楼盘已开始清退向购房者收取的违规资金,并停止销售宣传。
    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我市要求,将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预售商品房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一旦查实,将没收开发商非法所得,勒令清退违规收取的资金,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同时,我市实行商品房网上买卖后,已经上网销售的楼盘,不在网上进行交易或者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的行为也将受到严查。经多次警告后仍不整改到位的,开发企业将被降低资质。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者提供商品房价格说明书,实行明码标价。对未按规定与购房者签订规范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制定的销售合同格式或条款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据悉,此次实地检查在初期将由4部门联合进行。随后根据检查情况,各部门将分头开展检查、整改处理。市专项整治小组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梳理,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企业责令其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须处罚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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