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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产中介八成未取得资质 个体户不能干房产中介

作者:刘研波 来源: 济南时报 发布日期:2006-11-24 8:58:56
最近,济南城管执法、房管、工商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房屋中介拉网式大检查。结果表明,有营业执照的2000多家中介机构里,只有300家取得了资质或已备案,八成多不合格。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提醒,规范的房产中介有法人营业执照与市房管局颁发的备案证书,市民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个体户不能干房产中介。
     据济南市房管局产权市场管理处副处长李新民介绍,在房管局办理过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及服务场所与营业执照的记载一致;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有三名以上(含)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或《山东省房地产经纪咨询人员岗位证书》的专职人员(从事楼盘营销代理的应有五名以上专职人员)。
    据悉,从此次检查的情况看,不合格中介主要有两种:一是没有营业执照的野中介,大多分布在小区里,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两三个人,不办营业执照就营业。二是小中介,虽然有营业执照,却只有个体户资质,不符合“房屋中介机构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定,根本没有从业资格,也无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市民在选择房产中介时,可主要查看他们的法人营业执照与市房管局颁发的备案证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干中介的必须是公司,个体户不能干房产中介。”李新民说。
     非法中介收房、吃差价、乱收费的行为比较隐蔽,市民一旦遇到非法中介可以举报。举报电话:济南市房管局为82077766,济南市工商局为82569576,济南市城管执法局为82071507。
网络编辑:解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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