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日前,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市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问:开展本次住房状况调查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开展住房状况调查是我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6]189号)、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建房字[2006]38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06]66号)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城区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当前居住和住房需求等情况,建立翔实的住房档案及一段时间内住房需求信息档案,为编制我市中长期房地产发展规划、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完善住房政策、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性资料。
问:本次住房状况调查的范围是什么?
答:在济南市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居住,具有市区常住户籍及非常住户籍的居民家庭住房状况及需求。
问:本次住房状况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居民居住房屋的具体状况及拥有住房套数等;对住房的需求情况及对租、购房屋的价格意向等;居民家庭人口情况及家庭年收入等。
问:本次住房状况调查主要采取什么方法?
答:本次住房状况调查采取全市统一部署、分区组织、集中汇总,入户调查和电子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问:住房状况调查数据如何使用?
答:本次住房状况调查,是对各类住房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如实登记。经调查取得的个人资料要严格限定于住房状况调查的目的,不用于其他用途。在进行数据录入和分析时,不记录被调查人姓名等个人信息。
问:本次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答:我市成立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负责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各区和济南高新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问:如何确保本次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答:一是要高度重视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做到精心组织,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要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参加调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理解、支持、配合调查工作,积极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选定调查员,搞好上岗前培训,科学合理做好分工和进度安排。
三是参加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调查工作。专(兼)职调查员要准确把握调查方法及各项调查指标要求,确保调查、核查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
四是加强宣传动员。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意义、目的和方法,为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街道办事处(镇)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政策讲解工作,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认真填报《调查表》。
五是严格工作质量。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严格依法进行住房状况的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要重点抓好调查员登记关、街道办事处(镇)的初审关和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录入关及抽验关。对拒报、瞒报、虚报的,要及时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以及严重错漏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问:整个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确定哪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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