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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的城市被设定“最后期限”

作者:黄全权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6-12-1 8:40:43
       针对全国尚有65%的地级以上城市、91.1%的县级城市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的情况,建设部部长汪光焘30日在此间发出“严厉督促”:尚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的城市,务必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编制、公布和备案工作。

    不仅如此,“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实施。”汪光焘说。

北京住房建设规划获批(资料图片)

    汪光焘表示,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及宏观调控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近日已经印发《关于各地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通报》。根据这一通报,下一步的调控工作主要围绕四点展开,包括:加快住房结构调整、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大力规范市场秩序、继续抓好督促检查。

    根据《通报》,2007年6月,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将对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坚决禁止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

    同时,要深入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的全程监管。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防范和制止各种规避结构调整政策、变相囤积房源行为,严厉查处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商。

    汪光焘透露,2007年一季度,建设部将会同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尤其是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及未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未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的城市,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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