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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标准提高一倍

作者:沈之佳  来源: 今日商报 发布日期:2006-12-11 8:30:27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央行新近联合发出的一纸通知再次引起了购房者的担忧,通知要求自2007年1月起原有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征收。业内人士预测,这可能会让敏感的房价再次产生向上的预期。

财政部综合司一位官员认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趋势,新增费用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2005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为5800亿元,当年全国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有200多亿元,即使征收标准提高1倍也只有500亿元左右,不到土地出让收入的10%),不会与土地基本价格产生直接联系。此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增收对象是各级地方政府,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

条文本身的效用有如财政部的官员所指出的那样,将约束各级地方政府的用地扩张,控制地方政府的用地指标,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但这位官员忽略了一个事实:一项政策被推出的目标哪怕再单一,也会有蝴蝶效应(蝴蝶效应是指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对于一个处于敏感时期的敏感市场而言,条文之外的效用可能比条文本身更能影响市场走势。而这样的事实在近年来的房地产市场屡见不鲜。政府将土地费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征收,增加的额度虽然只有区区500亿元,但依据市场经验,影响土地基本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的实质因素,不是收费额度的大与小或高与低,而是只要额度一提高,就会产生影响。

当地方政府需要多掏一倍的费用向国家购买土地使用权。该项政策的出台将使2007年地方政府的用地指标大大缩水。南京数家开发商预计,2007年部分三线城市的土地供应量将为零。假设受新政影响出现财力不济,地方政府就会有两种选择:要么将资金集中起来,只向国家购买那些必需使用的土地,不再盲目扩张;要么透支政府信用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向国家申请更多用地,然后再在这些土地转卖给开发商或者其他使用人的过程中,将地价提高。

新增收费标准必然会与开发企业产生联系,因为地方政府以新增标准向国家申请用地,付出了取得成本,这部分费用将计入土地价格中由终端使用人承受。另外,新增的收费标准也意味着相关费用的上涨。比如,建设用地涉及到的农民补偿安置费,耕地占用费等等都将上升。当开发商利用这一到手地块建设商品房时,则必然会将这一新增收费标准体现到房价上去,让购房者共同分担,这就形成了一个链条的价格互推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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