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侧要盖高楼 间距至少30米 |
作者:尹玉涛 来源:生活日报 发布日期:2006-12-11 8: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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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之间必须达到一定的日照间距。其中,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遮挡建筑与北侧被遮挡住宅建筑的间距应当保证被遮挡住宅建筑达到有效日照时数要求,且与正向被遮挡住宅建筑最近点的间距不小于30米。 按照要求,建筑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的遮挡建筑与北侧被遮挡的住宅建筑的建筑间距按照日照间距系数确定。其中,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的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该遮挡建筑相对高度的1.5倍;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的日照间距系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定。 同时,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遮挡建筑与北侧被遮挡住宅建筑的建筑间距,应当保证被遮挡住宅建筑获得的有效日照时数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且与正向被遮挡住宅建筑最近点的间距不小于30米。 在非住宅建筑南侧新建、扩建住宅建筑,或者在住宅建筑北侧新建、扩建非住宅建筑,相邻建筑为多层或多层以上的,其建筑间距不应低于16米。其他类建筑间的间距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城镇居(村)民住宅相邻南北向的间距,不适用日照间距系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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