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当前的房地产问题,不能再局限于过去那种修修补补的政策,而应下定决心,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进行彻底的调控。从供给层面,应该下大决心,彻底打破现行的由“无本万利”的地方政府和“整合资源”的房地产开发商联合的暴利模式。在政府的规划和管理之下,让农民集体、城市居民成为房屋建设开发的主体,用“城中村”改造取代现行的政府和房地产拆迁,彻底切断地方政府经营土地和借用土地掠夺的牟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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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方面,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廓清消费的标准问题,例如规定每个家庭在国内城市只能申报一套住房列入消费范畴,可以享受住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超过的部分则列入“供给”和“经营”的范畴进行管理。
2006年,对于盼望房价走低的众多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令人十分失望的一年。这一年,全国各地房价涨势惊人,引起百姓痛恨、总理忧心。然而,接连出台各种宏观调控政策后,看到的结果却是房价越调控越上涨的景象。根据国家统计局11月17日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1月至10月,中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611亿元,同比增长24.1%,比去年同期加快了2.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不少主要城市的房价也在持续上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报告显示,这些城市的房屋销售价格比9月上涨0.4%,比去年10月上涨5.4%,涨幅也出现微升。
中国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出现在海口、北海、惠州等地的房地产局部过热。鉴于当时金融秩序混乱、通货膨胀严重等宏观经济运行的矛盾和问题,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93年6月出台了《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从紧缩银根、收回炒作土地等方面严格整顿国内房地产秩序,迅速熄灭了这些地区的的房地产热。由于当时国内房屋需求主要由单位提供的福利房满足,房地产炒作还处于一个基本上没有多少人“接盘”的大气候下,加之中央对房地产炒作深恶痛绝,采取了几乎最猛烈的措施进行宏观调控,曾经火爆一时的房地产泡沫由此灰飞烟灭,房地产业也步入了诸多研究者和开发商“大腕”所说的“漫长的调整期”。如今,北海、海口等地的烂尾建筑还在见证着十几年前的那场房地产灾难。
房地产业发展的转折点发生在1998年下半年。这一年7月3日,国务院发文从当日起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于1998年4月和1999年2月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提出将住房建设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南方房地产崩溃之后,中央政府态度转变,开始支持房地产发展的第一个明确信号。由此,中国新一轮房地产的牛市正式启动。
停止福利分房将大部分1998年后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推倒了住房购买的第一线,城市化运动背景下的大量城市新“移民”需要在城市安家置业,房地产大规模开发推动的拆迁活动驱动大量的被拆迁户进入住房市场,还有更多的原有居民为改善住房条件重新进入了住房市场——这些可以称之为“住房真实性需求”的因素,是拉动房价上涨的基础性因素。
然而,仅有需求的强烈愿望,还远远不足以拉动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而银行信贷则成为放大住房需求的“变压器”——有数据表明,目前个人购房,91%以上的民众是通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完成的。1998年全国银行发放房贷426亿元,2005年房贷总额为49100亿元,7年间飙升115倍。而仅仅到2006年上半年,全国的房贷总额就已达高达34000亿元。这些数据说明,1998年以来我国的房地产投资和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基本上是建立在国内银行贷款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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