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的“赣州模式” |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7-12-24 9: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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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位于江西南部、赣江上游,是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该市辖1区2市15县,总面积3.94万平方千米(约占全省总面积的四分之一),总人口861.15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其中市中心城区57.92万人(非农业人口10万户、36.95万人)。市内的章贡区为赣州市政府所在地。
赣州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之一。这里不仅是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出发地,还有曾被毛泽东同志赞誉为创造了“第一等工作”的“模范兴国”。1934年2月,毛泽东在“红都”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提出: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今天,赣州仍属中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城市。尽管如此,赣州市于2004年9月在江西省率先启动廉租住房建设,再创了新时期“第一等工作”。至今,仅赣州市中心城区就安排廉租房建设用地93.92亩,共分两期建设,已开工建设廉租房建筑面积达14.4万m2,累计投入建设资金约7500万元。一期建成5.99万m2837套,已分两批通过公开摇号分配到户;今年开工建设的二期工程有8.41万m21367套,年底第三批5.89万㎡970套廉租房将进行分配。此外,有5092户居住在中心城区直管公房中的困难家庭已享受租金减免。今年年底前,赣州市还将对郊区乡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m2以下的申请廉租房的城市低保家庭实行租赁补贴;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该市已对中心城区所有住房建筑面积6m2以下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了应保尽保。
据了解,如果按目前赣州市中心城区已建廉租房面积占当地现有非农人口比例测算,赣州廉租房建设规模当位列全国前茅。
目前,赣州所辖17个县(市)新的廉租房建设工程有:今年9月,赣县首批廉租房如期完工,61家住房困难户喜迁新居;11月,会昌县64家住房困难户刚刚领到排山巷第一期廉租住房的钥匙,黄坊第二期廉租住房又打响开工的喜炮;宁都县、信丰县、瑞金市等地的廉租房建设更是如火如荼;仅仅今年,17个县(市)开工建设面积就达11.6万m2,并计划在2008年对赣州市中心城区和下辖17个县(市)所在县城人均住房面积8m2以下的城市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全部做到应保尽保。 2005年9月27日,在赣州市中心城区首批廉租房实物配租现场,402户最低收入家庭经摇号分配,欢欢喜喜地从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手中接过钥匙牌,有的激动得当场嚎啕大哭,有的拉着领导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有的笑得合不拢嘴……
定位:住有所居,应保尽保
住宅商品化后,我国多数居民以较快的步伐改善了住房条件,但还有部分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买不起商品房,也租不起商品房;此外,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也亟待解决住房困难问题。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的要求。实现“住有所居”,让低收入家庭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成为考验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指标。
早在1996年中心城区实施第三步房改开始,赣州市便对租赁直管公房的困难救济家庭实行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的范围由原来的“五保户”、残疾及抚恤对象、烈士及红军遗属、离退休干部等社会救济对象,扩大到现在的低保户、下岗职工等。但因为直管公房数量有限,再加上直管公房中有等级危房31.8万㎡,比例高达43%,对于无住房或租(借)私人住房、柴间、仓库、地下室的贫困家庭来说,靠租金减免政策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屋里小半间,走动让一边,三代同堂住,睡觉肩挨肩。”赣州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城市,所辖县(市)中有8个国家级贫困县,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以赣州中心城区为例,据有关城市居民住房调查显示,该地区有住房困难的家庭超过1万户。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城市拆迁户也因住房安置不到位或不及时而上访不断。
2003年,经过反复调研和征求意见,赣州市决策层形成了一个新的思路:建立以实物配租为主、租金减免为辅的廉租住房制度。
赣州市委、市政府对加快廉租房建设十分重视,并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德政工程。2004年3月,在赣州市廉租住房建设协调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廉租房建设不能走“蜻蜓点水”式的老路,大胆提出“筹资1.3亿元,力争用3-5年时间,建设20万m2廉租房,基本解决中心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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