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 - 新闻资讯 - 企业名片 - 品牌楼盘 - 二手房租赁 - 二手房买卖 - 中介推荐 - 电子地图 - 展会信息 - 住宅论坛 - 网友博客
 首页 > 房产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第二套房贷款新政尚有五大难题待破解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7-12-25 14:20:31


  合同备案时一并办理

  “这次推行商品房预告登记,主要是配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有关人士解释说,预告登记制度从本月25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在实际操作中提醒买房人,房产局已经要求开发商在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增加4条约定的条款:1、甲(开发商)、乙(买房人)双方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即合同鉴证),同时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2、甲方应在房屋初始登记后及时告知乙方。3、乙方应在甲方办理初始登记后及时申请房屋转移登记。4、预告登记有效期为: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至甲方办理初始登记后三个月内。房产局表示,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那么,买房人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申请预告登记?房产局表示,买房人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需要到房产局进行合同鉴证备案,预告登记和这一程序是“一并办理”的。有效时间为“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后,办理初始登记那天起之后的90天”,在这90天内,如果购房人没有及时办房产证,预告登记就失效了。

  预告登记可以自己去申请

  在12月25日之前购买商品房的市民,他们合同鉴证时并没有申请预告登记,这该如何处理?房产局表示,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竣工交付的,买房人可随时办理房产证,不存在预告登记的情况;另一种是已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但房屋尚未竣工交付的,买房人想要预告登记,要自己到房产登记机构领取“南京市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

  万一市民没有办预告登记或登记过期失效了,开发商又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第三人再到房产部门要求备案怎么办?房产局表示,其实没必要担心这个问题,因为原则上在第一个买房人备案之后,如果开发商想备案第二份合同是行不通的,除非第一个买房人自愿退房。快报记者 尹晓波

  开发商元旦期间急着卖房

  快报讯(记者 孙洁)或许是因为年底回笼资金的需要,或许对明年形势缺乏把握,年底南京几乎有10多家楼盘都推出了新房源。记者了解到,由于央行“第二套房贷”细则出台等调控措施对购房人心理的影响,上周除了个别楼盘取得60%以上的销售率外,多数楼盘开盘并不好卖。记者昨天探询获悉,几乎所有有房源的楼盘元旦三天都已经确定开门卖房,而且“优惠正在制定中”。

  记者昨天询问了东郊晶典、赛世香樟园、融侨中央花园、浅草明苑等一批楼盘,这些楼盘近期都推出了新房源,以往最抢手的80~90m2的二房(最大100m2),现在几乎家家都“有售”,而且有三家都还在延续一周以前的开盘优惠。至于元旦怎么卖?销售人员十分热情:“您哪天来看房都可以,我们都开门。”至于优惠,公司还没有对外宣布。但有三家表示:应该会有。

  业内人士表示,赶在此时卖房,一方面应该是年前没卖光的房源正常卖;另一方面,明年楼市政策难测,因此及早出手一批房源,回笼部分资金未必不是“上策”。如此看来,元旦期间,南京楼市房源应当比较充足。现代快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责任编辑:            >>发送给好友  >>添加到收藏夹

上一篇:苏州暂停二次以上公积金贷款
下一篇:《城乡规划法》将小产权房送到改革热点的顶端

  文章搜索
    
  栏目广告
  文章推荐
济南第五次举行住宅性能认定评审
借助田园新城之力 济南市将竞逐国
  最新文章
《城乡规划法》将小产权房送到改革热
第二套房贷款新政尚有五大难题待破解
苏州暂停二次以上公积金贷款
违法成本太低使占地案件越来越多
2007岁末回眸 房地产政策“钟情”住房
廉租房的“赣州模式”
2007 调控声紧房价蹿高 幕后推手扭曲
岁末打折并非房价拐点前兆
2007岁末回眸 房地产政策“钟情”住房
利率上调公积金贷款不变 对95%购房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