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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拆迁户可优先选房

作者:黄强 来源:济南时报  发布日期:2007-3-8 8:56:58
今年,我市将以“爱老奉献年”为主题,围绕贫困老人救助、老年医疗保健等六方面,为泉城80万老年人再办80件实事。其中,老年人拆迁户选择房屋安置的,将获得优先选房的机会。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再次办理80件“为老”实事。在城市拆迁工作中,我市承诺,老年人拆迁户选择房屋安置的优先选房,拆迁工作人员要对老年产权人登门办理有关拆迁手续。对生活无保障的孤寡老人,选择产权调房屋时难以一次结清差价的,可以缓交或按规定的租金标准租住安置房屋;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搬迁时,拆迁机构应协助其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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