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剑终于出鞘。
4月11日,深圳市政府四届59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对2003年至2005年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审批的369个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全面清查后,将其中的16个建设项目用地(约43.7万平方米土地)无偿收回,收回原因包括“签订土地合同两年以上未开工”。
如此大规模收回闲置土地,在深圳尚属首次。深圳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真正拉开帷幕。“这无疑能有效促进深圳市的土地资源循环、节约和集约利用。”深圳当地业内人士对政府收地的举动给予了积极评价。
收回闲置土地不但在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中早有规定,也是历次房地产调控的政策重点,但多年以来深圳并未收回几宗此类土地。
对此,业内人士透露,很多敢于囤积土地的开发商都“很有背景”,且深圳在收回闲置用地的操作层面缺乏技术细则,导致土地执法部门根本无法收回。
3月初,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外透露,该局起草了《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并已上报深圳市政府。4月6日,深圳市政府审议并原则批准了这一方案。
5天后,深圳的闲置土地处置就动了真格。此举也打消了此前业内各界人士对此项工作是否能正式进入轨道的疑虑。
新颁布的方案对闲置土地进行了明确界定,对处置方式与处置时限也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将遵循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置、节约和集约利用的原则,采取7种处置方式),首次收回16宗地的举动也震撼了业界,尽管如此,仍然难以掩盖深圳市处置闲置土地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深圳市兰江地产副总裁杨大谷建议,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各异,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对待,希望政府出台更为细致的执行细则,“同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这样才能震慑囤积土地者。”
据深圳市规划局初步清理,深圳市现有“已批未建用地”(包括商品房用地和产业用地)共359宗,面积是1003.9公顷(约10平方公里)。
“批而未建土地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认定为‘闲置土地’。凡属违法违规、逾期未开发的土地,政府将一律收回。”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黄珽如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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