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 - 新闻资讯 - 企业名片 - 品牌楼盘 - 二手房租赁 - 二手房买卖 - 中介推荐 - 电子地图 - 展会信息 - 住宅论坛 - 网友博客
 首页 > 房产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山东省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责任

作者:尹玉涛 来源:生活日报 发布日期:2007-5-17 8:47:54
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其间,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提高建设用地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同时明确了建设用地管理中的各项责任。
  《通知》指出,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泰安、烟台、枣庄、临沂8市依法需由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从2007年起,先由各市政府根据省下达的当年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编制上报本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经省政府审核汇总后一次性转报国务院审批;待国务院批准后,各市政府按照国务院批复方案要求并根据城市建设实际需要,编制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复。涉及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独立选址项目用地,由省政府审批的其他市、县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报批方式按原规定执行。
  按照要求,各市、县政府必须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据省下达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研究提出城市用地和项目建设的总体安排意见,明确年度城市用地总规模、主要用途方向、初选位置等,以此作为报批征收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
  根据事权划分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建设用地审批和征地管理工作中,市、县政府必须对合理制定并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保障政策及实施征地过程中的具体费用、等质等量补充各项建设占用的耕地、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负责;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对征地地类、征地面积、征地权属状况、地面附着物清点、征地程序以及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等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今后,对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引起集体上访或因征地程序违规、上报材料不真实等引起诉讼裁决的,将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所在市、县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审批;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征地手续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发送给好友  >>添加到收藏夹

上一篇:发改委公布1季度房价指数 70个大中城市上涨5.6%
下一篇:天桥棚户区改造范围划定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文章搜索
    
  栏目广告
  文章推荐
济南第五次举行住宅性能认定评审
借助田园新城之力 济南市将竞逐国
  最新文章
《城乡规划法》将小产权房送到改革热
第二套房贷款新政尚有五大难题待破解
苏州暂停二次以上公积金贷款
违法成本太低使占地案件越来越多
2007岁末回眸 房地产政策“钟情”住房
廉租房的“赣州模式”
2007 调控声紧房价蹿高 幕后推手扭曲
岁末打折并非房价拐点前兆
2007岁末回眸 房地产政策“钟情”住房
利率上调公积金贷款不变 对95%购房者
  相关文章
李元:继续严把用地审批闸门 严格
济南等建设用地审批汇总后一次性
发改委严查新增建设用地 已报批项
深圳首次大规模收地 16个建设用地
国土部:06年全国批准新增建设用
满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
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
国土资源部: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
国土资源部: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不
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今年调整 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