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 - 新闻资讯 - 企业名片 - 品牌楼盘 - 二手房租赁 - 二手房买卖 - 中介推荐 - 电子地图 - 展会信息 - 住宅论坛 - 网友博客
 首页 > 房产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三定”方案出台

作者:林劲榆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日期:2007-5-17 9:10:52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确定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和派驻地方的九个国家土地督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规定,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是国家土地总督察的办事机构,负责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协调。九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则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各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            >>发送给好友  >>添加到收藏夹

上一篇:天桥棚户区改造范围划定
下一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7月1日启动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文章搜索
    
  栏目广告
  文章推荐
济南第五次举行住宅性能认定评审
借助田园新城之力 济南市将竞逐国
  最新文章
《城乡规划法》将小产权房送到改革热
第二套房贷款新政尚有五大难题待破解
苏州暂停二次以上公积金贷款
违法成本太低使占地案件越来越多
2007岁末回眸 房地产政策“钟情”住房
廉租房的“赣州模式”
2007 调控声紧房价蹿高 幕后推手扭曲
岁末打折并非房价拐点前兆
2007岁末回眸 房地产政策“钟情”住房
利率上调公积金贷款不变 对95%购房者
  相关文章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土地督察制度
各分局陆续启动 国家土地督察开始
土地督察大幕开启 紧随京沪国家再
土地督察机构四省市展开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