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户交房61户签订协议 |
作者:王亚妹 来源:济南时报 发布日期:2007-5-22 8: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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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五里沟发祥巷片区拆迁现场获悉,今天,对“享受拆迁最低住房补偿”的居民的初审工作已结束。 五里沟街办书记杨高峰说,18日起,拆迁工作已进入“签订协议”阶段。目前,已有156户交房,61户签订了协议,准备搬离棚户区。其中,对于“享受43平方米拆迁最低住房补偿”的居民,他们已按计划完成了初审。市有关部门将要对此进行复审。目前,拆迁工作仍在按计划进行。发祥巷片区不少居民正忙着搬家。预计6月中下旬,完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及搬迁工作。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这一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或者被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住宅房屋,但合并计算其面积仍达不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拆迁人应按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安置或者换算成建筑面积43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 新办法同时界定了享受这一政策的界限。如经向房管部门查询后证明被拆迁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含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有其他产权登记房屋或承租其他公有房屋,以及有出售房改房行为的;所在单位或居住区街办出具被拆迁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在此居住证明的;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有异议的;在拆迁冻结后通过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析产等行为造成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等等;这些情况将无法享受这一最低套型面积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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