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过程中,国土部门担负着关键性的作用。近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公布了近两年来土地出让情况以及我市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
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地国内首创
夏耕市长日前提出,住房这一商品具有特殊性,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为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青岛市在现有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在国内提出一个新的保障性住房品种——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前,青岛市提出,为缓解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近期将从市财政中拿出约6亿元人民币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向住房困难家庭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主要从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安排,在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拍挂出让时,按照比例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比例,统一捆绑进行招拍挂出让,项目由竞得人统一负责。据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已统一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以土地储备参与宏观调控
去年青岛市共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6宗,出让土地面积1775亩,出让土地收益47.89亿元。其中,普通商品住房(限价房)用地22宗,土地面积共计1086亩。
青岛市认真执行国家新建住房结构比例标准有关政策,着力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住房供应,完成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4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000套的用地供应。2006年下半年,新开工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471万平方米,所占各类住房开工建设比例为70.9%。
青岛市从2005年开始,市区每年从储备土地中拿出1000亩土地用于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并列入了“十一五”住房规划。前两年的计划已经圆满完成,2007年至2010年的计划已经列入五年规划,并落实到了具体区位。
去年青岛市推出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地块分布于市区各个区域。根据统计部门的数据,青岛市房价涨幅从2005年7月份开始稳步回落,市场中的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得到了有效抑制,同比增长从2005年的11.7%降低到2007年初的5.3%。房价涨幅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排位由2005年总排位的第二下降到今年1月份的第二十六位,房地产市场正逐渐向理性化和成熟化发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成效明显。究其原因,普通商品房(指控制土地出让价格,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建设成本;销售给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即限制最高销售价格的商品住房)用地的大量推出对平抑房屋价格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重点在盘活存量上下工夫
去年5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新增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土地收购储备”。这就要求必须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重点在盘活上下工夫。青岛市不断深化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和旧厂改造力度。一是对市区企业存量土地,联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情况调查,摸清需调整盘活的企业用地数量,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近、中、远期企业用地调整计划,对近、中期需调整的企业用地,按照“成批收地、统一操作、逐步变现”的思路和“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评估、统一补偿、统一收回”的运作机制,成批量纳入储备,进入政府储备库。二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层开村庄土地调查,全面启动市区“两个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土地调查工作。摸清各村庄各类用地的数量,并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确定四类用地(村庄改造安置用地、补亏用地、留用经济发展用地和其他可征土地)的位置和面积,为村庄改造和土地“大储备”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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