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 - 新闻资讯 - 企业名片 - 品牌楼盘 - 二手房租赁 - 二手房买卖 - 中介推荐 - 电子地图 - 展会信息 - 住宅论坛 - 网友博客
 首页 > 房产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北京规划条例草案征民意 强拆无主违建拟先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8-5-29 7:21:31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将于5月12日起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和一审稿相比,二审稿有了一些改变。今后暂时找不到“主儿”的违法建设在强制拆除前,北京拟规定,有关部门可通过在公共媒体以及违法建设所在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5日。同时,施工现场应当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条例草案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二审,6月12日之前,市民都可以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www.bjrd.gov.cn)参看草案原文,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据了解,新修改的规定并非最终定稿,可能在常委会会议上再次修改。

    施工现场应公示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审稿对违法建设的拆除做了规定。违法建设无法确定其建设单位或所有人、管理人的,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在公共媒体以及违法建设所在地发布公告的形式,督促违法建设单位或其所有权人、管理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5日。如公告期间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其拒不接受处理的,报经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或没收。

    为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建设的出现,条例草案二审稿拟增加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规定,否则该工程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设计单位为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提供施工图纸、或不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提供施工图纸,造成违法建设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房拟实行许可制

    对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条例草案二审稿拟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于未依法取得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属于违法建设,将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拆除。



责任编辑:            >>发送给好友  >>添加到收藏夹

上一篇:涨幅连续六个月领跑全国 乌鲁木齐房价奇了
下一篇:没有了

  文章搜索
    
  栏目广告
  文章推荐
济南第五次举行住宅性能认定评审
借助田园新城之力 济南市将竞逐国
  最新文章
北京规划条例草案征民意 强拆无主违建
涨幅连续六个月领跑全国 乌鲁木齐房价
地震波威胁中国地产行业 引发“次生灾
国家发改委:农村学校建设标准初稿完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划分为五个等级
无奈外资追逼 开发商“缩水”上市将成
教育部:新校舍建设标准将高于一般民
房价“肯定存在泡沫”可采用金融财税
出让形势两极化 开发商拍地热情随房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框定“灾后安居路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