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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惠福公司属善意有偿取得本案土地的使用权,并未侵占原告的国有资产,其合法权益依法亦应给予保护。”惠州市政府表示,且原告与惠福公司已就本案所涉土地使用权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签有《合解协议书》。因此,惠州市法制局李晓鸿科长建议林工商公司依据民事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北京:饭店包间费纠纷案消费者胜诉
新华社电 北京的刘先生在一家酒楼就餐后,被告知要收取80元包间费,刘先生认为收费不合理将酒楼告上法院。
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消费者因包间费问题起诉餐饮经营者的案件。
刘先生在麻辣诱惑公司大钟寺店就餐后结账时,酒楼向刘先生收取了包间使用费80元。刘认为他在麻辣诱惑公司订餐时以及整个就餐过程中,麻辣诱惑公司大钟寺店均未告知其包间费收取规定。
庭审中,麻辣诱惑公司大钟寺店辩称,公司前台接待订餐的服务人员均受过专门的接待培训,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向顾客告知包间费收取规定,此外还通过在包间内墙上悬挂提示语的方式告知顾客该店实行包间费收取制度。但刘先生坚持称对包间费的收取规定概不知情。
法院确认,麻辣诱惑大钟寺店在刘先生提出到包间就餐时,未将使用包间应交纳包间使用费的信息如实告知刘先生,该店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刘先生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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