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遭遇“寒冬”。南京市政府今天正式出台《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共二十条政策,力挽寒气逼人的楼市。
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说,出台这个房地产新政,就是要表明政府的态度,目的在于稳定市场的信心。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京市商品房成交量明显下降,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土地成交、新开工面积等主要先行指标均出现了明显下滑,其中新开工面积今年一至七月出现百分之二十的负增长,土地出让成交下降五成以上。
郭宏定表示,对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如不采取措施,则必然导致今后供求关系失衡,进而导致市场出现大起大落,影响房地产业长期稳定发展,进而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今天公布的二十条新政,从“优化住房消费环境”、“优化投资环境”、“优化行政管理服务环境”三个方面,给走向疲弱的楼市注入“养分”。
新政给予开发企业多项“利好”。其中一条规定,开发商可缓交或分期缴纳开发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建规费,最迟可延期至办理销售许可证前。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仅这一项就好比给开发企业提供了数千万元的高额无息贷款。
而对去年南京市为抑制房产商乱涨价而制定的“一房一价”的管理方式,新政也予以明令取消,直接为开发商操控价格松绑。
为鼓励买房,新政也对购房者给予若干优惠,其中规定;从今年十月一日起,凡购买九十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给予房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补贴;凡购买九十——一百四十四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百分之零点五的补贴。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郭宏定称,对于此次出台的政策,房产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实施效果,不排除出台进一步措施的可能性。
南京:下月起买房政府补贴1%和0.5%
备受关注的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终于在昨天下午揭开了神秘面纱,而传言中的买房政府补贴、取消“一房一价”等托市措施也终于得到了证实。南京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9日批准的《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20条促进市场发展的新措施。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郭宏定、国土局副局长丁和庚、物价局副局长王秀洲对这20条新政进行了解读,其中优化住房消费环境成为新政的首要目标,有8条措施旨在鼓励消费者购房,增强购买力和消费信心,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一年内买房政府补贴
新政第四条规定,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凡购买90m2以下(含90m2)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凡购买90-144m2以下(含144m2)的,按0.5%计算补贴,补贴在办理产权证时发放。
■解读: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郭宏定介绍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买房的时间是指合同预登记的时点,也即合同鉴证时间从10月1日到明年9月30日,一年之内进行合同鉴证,而且在规定时间办理产权证(2012年12月底前必须办证),那么市民在办证时可以领到政府的补贴。
对于准备买房的市民来说,这是新政带来的最大利好,以一套90m2、单价7000元的商品房来说,总价63万元,可以获得1%的补贴,即6300元,而如果同样是7000元的单价,面积144m2,则总价100.8万元,可获得0.5%的补贴,即5040元。
公积金将可异地贷款
新政第三条规定,要抓紧研究并适时出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省内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支持市民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
■解读:最近,省内苏州、常州、无锡、扬州等城市都出台了公积金政策,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允许异地贷款以及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还贷等等。虽然南京市并未规定明确的公积金调整内容,也没有给出政策出台的时间表,但已明确表示,省内其他城市的公积金惠民新政,南京人基本都可以享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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