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同志在省暨济南市学习贯彻《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 |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6-10-14 1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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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暨济南市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座谈会,对于依法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及房地产企业和广大商品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市领导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座谈会并作出重要指示,表明了对学习贯彻《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领导讲话精神,宣传、落实好《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切实维护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房地产业的一件大事,也是房地产立法工作的一项突破,标志着我省房地产业法律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标志着我省房地产立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条例》的出台,凝聚了制定者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条例》的内容,尤其是在保护购房者权益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如购房合同霸王条款无效、销售鼓励按套计价、定金退还、明确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预售合同网上备案、住宅性能认定、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土地情况等内容,与以往的规定相比,既有创新,又有操作性,公布后赢得了社会业界的一致好评。 济南作为省会城市,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方面,理应走在全省各兄弟城市的前面。为此,市建委研究确定,结合七月份的宣传月活动,要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高潮: 一、由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全市骨干开发企业及房地产法律工作者,召开《条例》学习贯彻专题座谈会。 二、在济南市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刊载《条例》解读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在全市营销人员中实行持证上岗制。由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结合对《条例》的学习,对全市营销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四、组织专项检查。拟在今年四季度组织力量,对全市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学习贯彻落实积极的企业给予表扬,对态度消极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开发企业是我市房地产开发系统的佼佼者,希望大家带头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和省、市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颁布施行重要意义的认识,依法经营、自我规范,为维护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正常秩序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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